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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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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

2021-05-11  点击:[]

根据《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》(西大研〔2019〕40 号)等文件精神,为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,招收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,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工作方案。
领导小组
组长:刘杰
副组长:李建森  
成员:梁星亮   王永智   许门友   王 强   李 凯   邵 平   李宪清
秘书:赵伟力   宋晓丹   李  强
二、考核与录取
1.材料审查
学院专家组对申请者的业务能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、评分,计算出考生专业能力综合分数。材料审查通过者,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考核。科研材料审核通过者但其外语水平不符合简章要求,需加考英语,英语加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人数不超过计划录取名额的300%。
2.综合考核
综合考核中的笔试和面试通过线下集中方式进行。
笔试:考核专业课基础知识(马克思主义发展史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等三部分内容,共150分)。
面试:考核学术综合能力(学术背景、科研潜力、研究设想、思维能力、沟通能力,共100分)和外语水平(听力和口语,50分)。面试时考生须通过8分钟PPT展示学术综合能力。
3.总成绩=笔试成绩(150分)+面试成绩(150分)
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位录取,在职定向名额不超过总名额的20%。
4.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拟录取结果报研究生院。
5.本科专业或硕士研究生专业须与本学科密切相关,非相关者须加考业务课。
三、时间安排
1.于5月1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,筛选出进入综合考核学生,并予以公示。
2.于5月15日上午外语水平加考,下午笔试。
3.于5月16日全天面试。
4.于5月17日到5月21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
四、本细则由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。



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1年5月11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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